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鼓励各类创业群体立足哈市,发挥区域优势,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综合评价标准。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
筑梦在龙江*扬帆正起航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扶贫办、共青团市委、市残联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市级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创业典型的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
为提升大赛层次和影响,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热心公益、在创业大赛组织及创业指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对大赛方案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监督评审过程。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邀我市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在专家委员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
五、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1+1”模式,包括主体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
(一)主体赛
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主体赛按照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选拔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我市10个项目参赛(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5个)。
(二)创业扶贫专项赛
创业扶贫专项赛在报名参赛项目中推选1个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三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主体赛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创业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
2020年5月20日前下发举办全市此届大赛的《通知》,
开展大赛筹备相关工作,提前宣传预热。成立市级大赛组委会,并将大赛《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发布此次全市创业大赛启动消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30日前。
报名工作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按主体赛创业项目组、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扶贫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照本届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项目,在报送市级大赛前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各区、县(市)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表格附后)从中选拔出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大赛,并指导该项目参赛选手通过全省统一的网报入口(http://101.124.1.67:8080/chuangyi/activity/rsj/chuangyi)进行报名,报名方式:点击“中国创翼”黑龙江赛区页面,阅读报名须知,提交参赛信息并上传附件,此项工作须于5月30日前完成。
2.确认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市人才服务局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参赛的项目进行复审,并于6月2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参赛项目名单上报至省级大赛组委会,同时,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地参赛者。
第三阶段:市级大赛
1.主体赛市级大赛
时间: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
主体赛大赛原则上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不能举办,经省级大赛组委会同意后,采取视频方式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
2.确定主体赛省级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
按照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优秀项目参加主体赛省级选拔赛。我市11个项目参赛(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5个)。
3.确定创业扶贫专项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
创业扶贫专项赛在报名参赛企业中推选1个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八、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扶贫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等方面进行打分;“扶贫”,主要围绕项目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数量、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九、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对市级大赛选拔出的参赛项目,在省级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由省级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获得优秀奖的项目,由省人社厅授予“省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得“龙创之星”奖的项目颁发证书。市级大赛组委会对在省级大赛中获得优秀奖、“龙创之星”奖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市就业管理局将对市级大赛选拔出的所有参赛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并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项目征集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扶持措施
对所有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项目均纳入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库。对在省级大赛中获得各组一、二、三等奖的项目,进行大力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并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特别对进入全国选拨赛、尤其是获得“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十、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树立优秀创业典型,对赛事进行持续跟踪报道。大赛期间,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等配套活动,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增强活动成效。充分发挥各类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不断提升我市创业者创业创新整体能力与活力。
十一、经费保障
市级大赛所需组织实施费用和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专项经费列支,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